由于经济快速发展,中国的城市生活垃圾产出连年增长,据08年统计全国655个城市,共产生生活垃圾1.25亿吨,并且每年的增量与当年GDP的增速相仿。以上海为例,07年的城市垃圾体积相当于5个金茂大厦。但是根据统计发现,大约有四成即5千万吨的垃圾没有经过处理,简单填埋于城市郊区或农村。但是简单的垃圾填埋隐患在于污染不可控,1973年意大利的那不勒斯就因为超负荷的垃圾填埋爆发霍乱疫情,引起社会动荡。而另一种垃圾处理方式焚化炉,则以其产生大量致癌物质二噁英而臭名昭著,最近在建的项目遭到诸多居民的集体抵制。 
当今中国生活垃圾存在很多问题,缺乏完备的垃圾箱,垃圾箱不分类,不合理丢弃垃圾带来的环境影响,过度产生垃圾带来了资源消耗的压力等等。所以我们急需建立一个对环境和经济都有利的系统来遏制过度资源消耗和过度排放。 
基于同样的认识,日本在1991年就立法提高使用可回收资源(the Law for Promotion of Utilization of Recycled Resources),之后陆续推出了容器与包装回收法(Containers and Packaging Recycling Law),98年的家用电器回收法(Home Appliances Recycling Law),2000的面向建立可回收社会的基本法(Basic Law for Promoting the Creation of a Recycling-Oriented Society), 有效利用资源法(Law for Promotion Effective Utilization of Resources), 建筑材料回收利用法(Construction Materials Recycling Law), 绿色采购法(Green Purchasing Law), 食物回收利用法(the Food Recycling Law)。2002年的报废汽车回收法(the End-Life Vehicle Recycling Law)。日本为此开展了所谓3R的活动来促进这些法律得到民众的认可及实施,3R的具体内容就是减少废弃(Reduce the Waste),重复使用(Reuse the part),对可回收物品进行回收(Recycling used products as materials),目标则是减少资源消耗并减轻环境负担。 
当今的中国,只能从立法的角度,全民参与的程度才能取得预想的效果,但是立法的根基暂时还不具备,全民参与的时机没有成熟。即使这样,也不能成为我们不立刻开始着手的理由。我们认为推动民众参与垃圾分类,正确认识垃圾丢弃的方法都对环境以及将来的立法有着推动作用,这个作用的大小取决于我们的工作质量,我们的工作质量取决于我们付出的努力,智慧及热情。我们停止空谈,现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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